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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选择胎儿性别
日期:
20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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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与男孩一样,应该享有平等的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权。我国《母婴保健法》明确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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