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市“节育奖”对象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所需资料: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奖励金《发放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向户口所在镇或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镇(街道)、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逐级审核后,11月前将下年度参保人员统计表报市人口计生局。参保人员统计表及名单报财政、卫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