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阳江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结合我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对《阳江市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管理规定(试行)》(阳人口计生局〔2005〕31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因身体原因不宜首选上环的,须到具有开展上环执业许可资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有关检查(检查项目见附件1),经两名执业(助理)医师鉴定出具诊断证明,由镇(街道)计生办统一报送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批,方可采取非首选的避孕节育措施,不纳入“四术”库存统计。
二、因身体原因不宜首选结扎的,须到具有开展结扎执业许可资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有关检查(检查项目见附件1),经两名执业医师鉴定出具诊断证明,由镇(街道)计生办统一报送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批。已生二孩暂缓结扎的对象须放置吉妮致美环,方可不纳入“四术”库存统计。
三、申请办理二孩知情选择的夫妇双方因身体原因不宜结扎,且女方又不宜上环的,需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科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其它避孕节育措施,不纳入“四术”库存统计。
四、办理一孩知情选择的对象检查女方一方,办理二孩知情选择的必须检查夫妇双方,检查费用由申请人负责,各项检查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费,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加强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档案管理。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建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个人病历档案(包括有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和各项检验报告单等),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必须建立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和附件3),以备检查。
六、办理非首选避孕方法的对象,缓上环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结扎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本补充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办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检查项目
2、 县(市、区)办理一孩非首选上环节育措施审批登记表
3、 县(市、区)办理二孩非首选结扎节育措施审批登记表
附件1:
办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检查项目
一、办理一孩知情选择必检项目:1、B超;2、血常规;3、尿常规;4、白带常规检查;5、尿妊娠试验。
二、办理二孩知情选择必检项目:
(一)女方检查项目:1、心电图;2、B超;3、血常规和血型;4、尿常规;5、白带常规;6、尿妊娠试验;7、乙肝两对半、肝功二项;8、肾功二项;9、支原体、依原体。
(二)男方检查项目:1、心电图;2、精液常规;3、血常规;4、尿常规;5、乙肝两对半、肝功二项;6、肾功二项;7、支原体、依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