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我市推广实施计划生育事务代办制
为了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市从2010年起推行“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服务理念,推广实施计划生育事务代办制。群众需要办理计划生育事务,将所需证件材料交给村(居)委会干部,由村(居)委会干部免费代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全市选择春城街道、合水镇、白沙街道、岗列街道、东城镇、北惯镇、织篢镇、儒洞镇、海陵镇等9个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为全市实施计划生育事务代办制摸索经验。
市人口计生局于2010年2月22日印发了《阳江市计划生育事务代办制实施方案(试行)》,对计划生育事务代办事项、代办人职责、代办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把计划生育事务代办制纳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和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代办计划生育事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按乱收费处理,对收费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收费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钟流俭)